
一提到终身寿险,很多人都会想到其具有保障与储蓄双重功能,而中华盛世终身寿险作为一款备受关注的保险产品,其条款内容自然也成为大众想要了解的重点,中华盛世终身寿险条款究竟是什么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中华盛世终身寿险是一款为投保人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产品,其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2、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全残保险金。
3、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年龄(如60岁、65岁等)开始,每年按合同约定领取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保险期间
中华盛世终身寿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百年归老。
保险金额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旦确定,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保险费
投保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缴纳保险费,缴费期间可分为趸缴(一次性缴清)、3年缴、5年缴、10年缴等,投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期间。
以下是其详细条款内容:
1、投保条件
投保人需年满18周岁,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需符合保险公司的承保要求,如年龄、职业等。
免赔额及责任免除
1、免赔额:本保险产品无免赔额。
2、责任免除:以下情况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辆;
(4)被保险人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保险合同解除
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相关情况,导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
2、被保险人谎报年龄,导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变更
投保人需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合同变更方可生效。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中华盛世终身寿险的条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投保时,建议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也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充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