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您对鼎诚人寿定海柱2号保险产品的关注,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定海柱2号保险合同中的不赔事项,以便您更好地了解这款产品,为自己的投保决策提供参考。
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情况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虚报年龄、性别、职业等基本信息,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况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但**时距合同生效日已满两年者除外;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
2、以下情况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疾病史、症状或病情;
(2)被保险人因整容、美容、增高、减肥等非疾病治疗行为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3)被保险人因违法犯罪行为、醉酒、斗殴、**等导致的医疗费用;
(4)被保险人患精神疾病、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医疗费用。
特定情况下的不赔事项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规定,以下情况导致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疾病导致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交通工具晚点、取消、更改等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如违反旅游规定、私自改变行程等。
2、以下情况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未按约定缴纳保险费;
(2)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未经保险公司同意转让或变更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已从其他保险合同获得赔偿。
合同约定的其他不赔事项
1、保险公司仅对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而产生的责任。
3、保险公司不承担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而产生的责任。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您对鼎诚人寿定海柱2号保险产品的不赔事项已有了初步了解,在投保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顾问,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下是几点额外的小贴士:
1、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年龄、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所购买的保险产品能够为自己提供充足的保障。
2、在投保过程中,务必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状况、家庭病史等信息,以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3、保险合同一旦生效,要按时缴纳保险费,确保保险合同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