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京工作的小伙伴们,是否对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感到困惑呢?别担心,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南京市公积金提取办法,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南京市,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房、二手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3、修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租房:需满足一定的房租支出条件。
5、退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相关鉴定证明。
7、出境定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死亡或宣告死亡:继承人可提取亡者的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材料:根据提取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2、填写申请表:在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在现场领取,按照要求填写。
3、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提交申请。
4、审核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5、提取到账:审批通过后,公积金将在规定时间内划转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充足。
2、同一提取原因,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3、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金额。
4、公积金提取后,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和使用。
以下是一些具体提取细节的介绍: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者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款金额,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者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租房提取
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
2、租房合同已备案;
3、每月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一定比例。
提取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者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对南京市公积金提取办法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关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提取公积金,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大家!